2月22日,甬矽電子的科創板IPO申請將上會審核,但因遭“老東家”長電科技(600584.SH)舉報涉及侵犯商業秘密等,其上會結果多了一層不確定性。
針對長電科技舉報甬矽電子通過招徠長電科技離職人員運用長電科技的技術成果、商業秘密等進行使用并申請專利的情況,甬矽電子在2月14日發布了一份長達160多頁的自查報告,就舉報信反映的問題逐一進行了否認。
甬矽電子稱,截至2021年5月15日,公司逾2000名員工中有766名來自長電科技,但其主要依托公共知識而后通過自主研發形成了現有產品和技術,客戶也均為自主獨立取得,不存在侵犯長電科技商業秘密的情形。
但是2月17日長電科技進一步“追打”,甬矽電子等披露的“核查報告”未能審慎核查并回復一些重大關注事項,比如甬矽電子如何在短短幾個月時間經歷多個復雜環節,在多項工藝上同時形成量產并實現盈利。
這場糾葛尚未有定論,但甬矽電子是否具備申請發行上市的條件,或許22日的上會結果可以作為一大參考依據。
逾160頁的自查報告能否自證清白?
甬矽電子的科創板IPO申請于2021年6月23日獲得受理,并于當年7月17日進入問詢環節,但是正值該公司全力備戰科創板IPO之時遭到了長電科技的舉報。
長電科技于2021年11月19日向無錫市中級人員法院發起了針對甬矽電子及徐林華、林漢斌、徐玉鵬、何正鴻、李利、鐘磊的不正當競爭之訴,另外甬矽電子的封裝產品亦存在侵犯長電科技技術秘密的情形,產品存在潛在侵犯商業秘密糾紛。
根據舉報信,甬矽電子與長電科技的主營業務領域相同,其大量核心技術人員及高級管理人員系長電科技離職人員,該等人員存在違反與長電科技之間的法定保密、約定保密義務的情況,甬矽電子存在通過招徠長電科技離職人員運用長電科技的技術成果、商業秘密等進行使用并申請專利的情況,發行人的專利、核心技術來源、核心產品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
長電科技在舉報信中稱,截至2021年5月15日,甬矽電子董監高及核心技術人員中47.1%的人員、技術研發人員中27.30%的人員、專利發明人中84.21%的人員來自長電科技,長電科技與這些人員的勞動合同中約定了保密義務,且還與具體的50位人員簽訂過保密協議。
但甬矽電子認為上述信息不屬實,該公司給出的數據是,董監高及核心技術人員中47.06%、專利發明人中50.67%、研發人員中27.30%的人員來自于長電科技。以此來看,除了專利發明人數據存在一定差距外,長電科技舉報的其他兩項數據與甬矽電子披露的一致。
在自查報告中,甬矽電子也稱,截至2021年5月15日,公司員工共有2227名,其中來自長電科技的人員766名,其中生產相關崗位中M5及以下的員工共556名(占比為72.58%)。
但是甬矽電子認為,公司創始團隊與核心團隊中的大部分人員在入職長電科技前已具備豐富的行業經驗、技能、資源;公司客戶與長電科技存在高度重合系高端封測行業集中度較高的行業特性決定的,是業務健康良性發展的必然結果,現有資料無法得出“上述人員存在違反保密義務,披露、使用長電科技包括員工信息、客戶信息等在內的經營秘密的情形”的結論。
另外,根據舉報信,甬矽電子的主營業務收入中包括了長電科技前員工違反其忠實義務獲得的收入。長電科技在此事項中的主要質疑包括:一、9名從長電科技離職一年內的專利發明人就職甬矽電子期間申請了4項專利,之后主動撤回了3項,涉嫌披露長電科技的商業秘密及職務發明;二、部分人員在長電科技任職期間持有甬矽電子股份違反其利益沖突政策和誠信和忠實義務;三、甬矽電子部分核心專利不穩定。
但甬矽電子對上述質疑點一一否認。比如第一個質疑,該公司稱,撤回的3項發明專利所涉及的技術均系發行人自主研發成果,且所公開的內容在被發行人公開前均已有同類公開信息且被公眾所知悉, 因此不構成長電科技的商業秘密,也不存在侵犯長電科技商業秘密、專利申請權的情形。
在甬矽電子對長電科技的舉報內容進行了逐條否認之后,長電科技并未妥協,繼續追問。
2月17日,長電科技在其官網發布消息稱,保薦機構等于2022年2月14日披露的“核查報告”未能審慎核查并回復一些重大關注事項,比如:“成熟工藝”何以構成甬矽電子“中高端封裝產品”的技術基礎的分析;接受股權代持安排但當時仍在長電科技任職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是否向甬矽電子提供了技術及市場方面的支持;長電科技發起的不正當競爭及知識產權侵權訴訟等案件何以不構成“重大權屬糾紛”及“重大法律風險”的分析。
影響幾何?
甬矽電子成立于2017年11月,主要為集成電路設計企業提供集成電路封裝與測試解決方案,并收取封裝和測試服務加工費。
在2021年6月23日披露的招股說明書中,甬矽電子曾表示,其在產品結構、質量控制、技術儲備、客戶認可度、收入規模方面已經處于國內獨立封測廠商第一梯隊。
在問詢中,交易所對其地位的認定進行了問詢。因而在2022年2月14日更新的招股說明中,措辭改為“正積極追趕國內獨立封測廠商第一梯隊”。
同時,交易所也曾問及,發行人董監高、核心技術人員、專利發明人及其他重要技術研發人員是否存在違反原任職單位競業禁止、保密協議等情形,是否運用原任職單位的技術成果或涉及職務發明;發行人主要客戶是否與長電科技存在重合,客戶獲取是否依賴于長電科技。
從業績來看,2018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上半年,甬矽電子分別實現營收3854.43萬元、3.66億元、7.48億元和8.36億元,其中2018年至2020年年均復合增長率為338.55% ;歸母凈利潤分別為-3904.73萬元、-3960.39萬元、2785.14萬元和1.08億元。
甬矽電子預計,2021年可實現的營業收入區間為19.5億元~21.5億元,同比增長160.69%~187.43%;歸母凈利潤區間為3億元~3.4億元,同比增長977.15%~1120.77%。
長電科技在2月17日時曾追問,成立于2017年11月的甬矽電子如何在短短幾個月的時間內經歷研發、驗證、表征測試、工藝調試等復雜環節,在多項工藝上同時形成量產產能并實現盈利。
對于此次舉報事件的影響,甬矽電子稱,公司及相關人員未侵犯長電科技商業秘密,但不排除敗訴的風 險。根據訴訟代理律師的分析意見,即使敗訴,甬矽電子的賠償金額不超過663.25萬元,占2021年上半年凈利潤的6.17%,對甬矽電子的生產經營不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即使專利被宣告無效,公司仍可繼續使用相關專利涉及的技術方案,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甬矽電子稱,若上述訴訟敗訴并因此需要執行生效判決結果,公司實際控制人將承擔全部損害賠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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