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今日晚間,全國股轉公司第一批7項業務規則發布實施,標志著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正式落地實施,改革“藍圖”進入“施工”階段。《股票交易規則》顯示,精選層股票采取競價交易方式,可以引入做市商機制。基礎層、創新層股票可以采取做市交易方式或集合競價交易方式進行交易。
《股票交易規則》相關要點如下:
第十四條精選層股票采取競價交易方式。
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精選層競價交易可以引入做市商機制。
第十五條基礎層、創新層股票可以采取做市交易方式或集合競價交易方式進行交易。
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應當有2家以上做市商為其提供做市報價服務。采取集合競價交易方式的股票,全國股轉系統根據掛牌公司所屬市場層級為其提供相應的撮合頻次。
掛牌公司提出申請并經全國股轉公司同意,可以變更股票交易方式。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擬變更為集合競價交易方式的,掛牌公司應事前征得該股票所有做市商同意。
第十七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國股轉公司強制變更股票交易方式:
(一)掛牌公司進入精選層的,股票交易方式強制變更為精選層競價交易方式;
(二)掛牌公司調出精選層的,股票交易方式強制變更為相應市場層級交易方式;
(三)基礎層、創新層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為其做市的做市商不足2家,且未在30個交易日內恢復為2家以上的,交易方式強制變更為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四)基礎層、創新層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全國股轉公司作出終止掛牌決定后恢復交易期間,交易方式強制變更為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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